白蔡反唇相讥,低头喝药时眼镜起了雾,再抬头俨然一只绿化失败的咸蛋超人。
不知为何被归类到林黛玉的彭铿无话可说,转头去学院办公室办了提前实习的许可。
他第一次执笔,写了一个浓眉大眼手脚轻便的侠士,大口喝酒大口吃肉,一刀一剑快意江湖,只是十万字之后渐渐觉得不太对味,字里行间有种废物兄长的味道,明显到左脸写着“伊”右脸写着“挚”。他一阵恶寒,侠士遂英年早逝,行侠仗义时死于法场,文档当即删掉。
第二次,写了个运筹帷幄含笑晏晏的公子书生,一杆笔做刀剑,舌战群儒,上知璇玑下通水经,热衷于说骚话,没到两万字就冒出一股冲鼻的白菜味,于是光脚踩雪染上风寒暴毙,被人埋在乱葬岗里每日呸呸呸,永远关在新手村不得安宁。
第三次……
他还是很忙,工作的间隙删删改改,一篇消遣的东西,完成得比毕业论文还要仔细。
他渴望在另一个自己身上,书写那段无可言说的情意。
终于有一天夜里,雨骤风急,他遇见了一个黑发黑衣的游子,阴郁,孤僻,长发漫卷,仰起脸来眼下一滴泪痣。独身行过大江南北,神宫幽冥,以无名厨师自居,是渺小的人类中最为长寿且病弱的那一个。
——
那一刻他停笔,转头看窗外绿荫,天地如洗,深绿浅碧,庭中一株槐树半死而生,坚韧苍青。
于是他起名,陆槐方。
彭铿漫漫地写,写九重天的官场,风起云涌,权谋争斗,翻覆云雨,笔下杀伐血气,又写世人愚昧,借一双无悲无喜的眼睛,看神宫巍峨,幽冥孤寂。
他不曾忘却初心,没有明显地荡开一笔写儿女情长,而是用极短的篇幅,寥寥的笔触描述一位公主,她的温柔端方,知礼中又不失少女的明媚娇俏。他写尽朝堂晦暗,勾心斗角中却有这么一个格格不入的角色,在最温软最干净的角落,兀自开出一朵花。万般柔情都倾泻给了她,却怕她难以承受,于是卑微着隐忍着,在她路过的梢头,落下一朵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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