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萨菲罗斯怀里还是揣着一颗热乎乎的烤红薯坐上了最后一班地铁,他对着红薯发呆,手里还攥着一张纸条。
老板看他形单影只实在可怜——
“怎么不找个女朋友?”
这样貌,这个头,工作在最繁华的金融街,实在不像是别人挑剩下的大白菜。
萨菲罗斯苏了苏鼻子,“我喜欢男的。”
而且喜欢有肌肉的男人。
没有任何女性特征,看起来直得不能再直的男人。
萨菲罗斯曾经暗恋过他的一个同事,有着茂密的黑发和性感的胡须,是个身高190以上,胸肌饱满、手臂强壮的乡下小伙。
他也为自己的恋爱努力过,在对方刚入职时就几次示好,做一些萨菲罗斯认为的最适合培养感情的事情——包括但不限于和对方一起开会时brainst,下班一起去咖啡厅点杯澳白讨论bigidea。
直到这位幸运儿在三周后自请调离总部,去了隔壁城市的分公司。
而部门里至今还流传着萨菲罗斯压榨职场新人的传言。
这段经历不算光彩,萨菲罗斯已经发誓要永远埋葬。
“我们有个侄子和你年纪差不多,模样挺好的,自己开店,也喜欢男人。”老板给他写了个电话号码,“我也和他说一声,有兴趣你俩就约时间见个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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