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日之后,逢云便在木屋里住了下来。
离音将那间偏房重新收拾出来,又换上了g净的被褥,虽有些简陋,但勉强能住人。她翻箱倒柜找出几件父亲留下的旧衣裳,改小了尺寸,又浆洗得gg净净,才拿给他换。
把衣裳递给逢云的时候,离奇有点不好意思:“这衣裳你凑合穿,等哪天我去镇上再给你买新的。”
“不碍事的。”
逢云接过衣裳,依旧温和地笑笑,便走进里屋换衣服去了。等他走出来的时候,离音正蹲在院子里拌蜂食。不得不说,那短褐穿在他身上,的确是粗糙了些。袖口短K脚也短,手腕和脚踝都lU0露着,咋一看有些大人穿小孩衣的局促感。
但胜在他气质好,明明是再寻常不过的山里人打扮,可穿在他身上,倒像是落难的世家公子,粗衣布衫也掩不住骨子里的清贵。
那张脸实在太出众了,离音的视线一时有些忘了收。逢云见她盯着自己看,低头扯了扯短了一截的袖口,语气听着有些羞涩:
“不好看吗?”
“好看。”离音收回目光,把木勺cHa回蜂食盆里,耳朵尖微微发红。“我是说,能穿,挺合身的。”
日子一天天这么过去,逢云的伤势很快痊愈了,只是记忆依然混乱。他时而能想起一些零碎的片段,b如他会做几道JiNg致的菜肴,刀工娴熟得不像普通人。b如他认识不少草药,能帮离音辨认出山坡上哪些是可以采的蜜源植物。他甚至懂得一些养蜂的门道,有时提出的建议连离音都觉得新奇。
但一问起他的身世来历,他便摇头,眼中浮现出真诚的困惑,不像是在说谎。
离音只好暂时将他留下。一来他无处可去,二来她也确实需要一个帮手。蜂场的事务日渐繁忙,一个人有时实在忙不过来。
而逢云似乎天生就是一个不会给人添麻烦的人,他总是默默地出现在最需要他的地方。清晨她还没起床时,灶房里已经烧好了热水。她扛着沉重的蜂箱从山坡上下来,半路上总会遇到他来接应,傍晚她坐在廊檐下整理巢框,他会端来一杯温热的蜂蜜水,放在她手边,然后安静地走开,不多说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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