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然无情打断他的自告奋勇,季向野也一秒噤声,而前者整理着桌面,终於忍不住笑了笑。
两个小时後。
林然坐在操场人群里看着司令台上的季向野,金灿灿的晨光落在身上,除了耀眼外似乎也没其他词好形容他。
客观来讨论,季向野身材好不必多说,光是那张建模似的脸差不多就是小时候被家人带去菜市场,婆婆妈妈们看见了都要夸一句这孩子真俊的待遇,要是嘴巴再甜一点,那大概就可以直接上升为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类型。
因为长年顶着烈日打球、骑自行车疯玩,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冬天才白回来一些,不过比起皮囊,他的骨相才叫好看。
鼻梁、颧骨、下颌,几乎每小块都长得特别懂事,凑在一起更显深邃立体,哪怕拿相机围着他一通乱拍也很难找到个崩图的角度。
至於眉骨下压着那双招人的桃花眼,算是季向野这个人最为标志性的象徵了。
形状狭长,眼尾微微挑着,本该是风流多情的气质,然而他的目光总是坦荡明亮,每每眯着眼笑就只剩下少年人的鲜活,灿烂得彷佛盛入了整片银河。
他自认审美正常,所以每次吵架的时候总会刻意避开季向野的眼睛,免得又生不起气来。
而关於季向野长得帅这件事,林然初中就知道,等上了高中,某次远远看着球场上神采飞扬、意气风发的好兄弟,更是直接笃定了。
季向野站在阳光下,被所有人看见的时候,那种好看是更难以形容的。
他每走一步、每笑一下、每进一颗球,就彷佛有什麽在林然的心口敲上一下,像是具有某种神秘的吸引力,让人下意识聚拢注意力只看向他。
当然,要是他别在司令台上当着全校学生的面见缝插针对自己挤眉弄眼那就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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