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下午两点十一分,一名男人走进东环路派出所。
他没有等警方找到自己。
也没有打电话询问。
他走到值班台前,从外套内袋取出身分证,放在桌上。
「我来说明那辆灰色商务车。」
值班人员核对姓名後,抬头看了他一次。
郑宏,四十一岁。
衡远商务谘询有限公司登记在租赁公司资料里的第三名取车人。
旧电话停用。
新电话尚未出现在警方取得的任何资料中。
距离程岳承诺补充正确联络方式的期限,还有三小时十七分钟。
周明接到通知时,正在重新排列灰色商务车的行驶时间表。
他没有在纪录上写「失联人员主动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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