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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六章 甲方乙方(下) (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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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谈判的条件就摆在这些贵族的眼前,墨家还没有如泗上一样激进,采取了一种妥协的、温水煮蛤蟆的手段。

        解决的办法其实也就那么多。

        允许都城的民众组织起来推选贤人,加增的税赋需要经过他们同意才能征收,这是让城内的工商业者们能够守城的条件。

        将民众欠的高利贷进行减息,已经偿还利息超过本金的之后不用再还利息,而是直接偿还本金。

        因为高利贷等原因而售卖给贵族的私田,贵族退回,赎回的农夫支付当年借的高利贷的本金即可。

        这两项,主要是为了城中的自耕农和前自耕农们愿意守城的条件。

        凡参与守城的封地农夫,取消公田义务,将他们的份田授予他们个人,二十年内不得买卖和强制收回,将赋税缴纳给原本的土地所有者公族或者贵族。

        这一项是为了城中的隶属于封地的农夫能够愿意守城,也是为了不激化和国君的矛盾如果全部采取授田制份田制又取消公田义务,那么等同于所有的农夫成为了国家的农夫,这是贵族所不可能接受的,所以还得将地租交给贵族这才有可能让贵族接受。

        所有奴隶参与守城的,将免除奴隶的身份,这包括赘婿、僮仆、隶属之类的各类人,也包括分封制下诸夏特有的家庭小奴隶制下的一部分奴隶。

        减少劳役的时间,每年只允许征召国人进行十日的劳役,不得在农时,超出时间的部分由郑国政府支付一定的金钱;贵族们和富商、富庶者可以用缴纳财富的方式免劳役。

        种种这些,都应是相当妥协的条件了,也是短期之内不至于扯皮陷入僵局而能够快速将郑国转入守城状态的最优选择。

        可即便是这样,贵族们在看到这些条件后,还是表达了相当多的不满。

        这些相较于泗上而言已经相当妥协的变革条件,在贵族们看来这是一场b当年子产变革还要严重和不能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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